农民工讨薪 法院24小时立案--雅安法院开展保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3-10-30 16:24:40 点击量: 2409
2013年10月29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以切实解决年底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
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雅安市政府于2013年9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和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随着灾后科学重建的推进,大量工程开工建设,加之2014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必将显现。为保障科学重建的顺利推进,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9日发出通知,决定开展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审判执行活动”。
专项维权活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2月。雅安市中级法院为此成立了“农民工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贺林任组长,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业务部门将通力协作,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将采取六项有力措施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一是建立24小时立案的“绿色通道”,公布立案电话,全天候立案,方便农民工及时主张权利;二是对农民工起诉要求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案件,一律缓缴案件受理费;三是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及时控制欠薪单位和人员的资金账户及相关财产,以保证判决后能得到及时支付;四是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快速、高效审结;五是强力执行,通过核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变卖、司法拘留、罚款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迫使赖账者自觉履行义务;六是加大对欠薪者的打击的力度,通过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方式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使其主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诚介绍,每年的春节前,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加上灾后恢复重建的推进,有大量农民工在重建工地上日夜奋战,雅安市中级法院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就是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集中时间、人力,针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开展专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使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不再艰难。
法律链接: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司法解释规定,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即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中的“数额较大”。
羊平、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