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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提高毒品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5-08-05 08:59:27 点击量: 1213

  2015年7月30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马某某贩卖毒品、原审被告人柴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为提升毒品犯罪案件的侦办质效,雅安市公安局禁毒办侦查人员和基层派出所民警旁听了庭审过程。

  原审法院查明,2013年初至2014年6月,被告人马某某先后在名山区、雨城区向他人贩卖冰毒。2014年6月3日民警在柴某某和马某某租住屋搜查出吸食毒品所用的工具,并从屋内搜出马某某的冰毒62.33克。2013年底至2014年6月,被告人柴某某在自己的租住房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

  雨城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柴某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马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对二被告人并处罚金。

  被告人马某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二审检察机关及辩护人的意见。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目前,毒品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雅安市的禁毒形势不容乐观。庭审后,合议庭与二审检察机关出庭人员及参加旁听的办案民警进行了座谈,就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办案民警表示,旁听毒品案件庭审受益非浅,对提高侦办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提升案件侦办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从重从严打击毒品犯罪。

  黄 敏、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