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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2-10-18 09:38:11 点击量: 2356

  9月20日,雅安中院在荥经县召开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会议总结了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对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表彰,并听取了与会人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雅明到会并讲话。
  
  会上总结回顾了自200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七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全市人民陪审员由2005年的首批86名,经过08、09、10年改选、增选后,现有125名,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6400多件,占全市法院审理普通案件数的25%。七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从四方面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一是严格把握标准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贴近民生,要面向基层选拔有较好的品质和道德素养,在群众中有较高声誉,能秉公办事,热爱陪审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二是提升人民陪审员素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要强化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学习交流,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意识,提高陪审员的参审率,充分发挥其审判、调解、监督、联络以及宣传作用。三是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要贯彻落实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使用、管理、培训、考核表彰,落实好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为人民陪审员履职尽责提供良好的环境。四是加大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宣传,使全社会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司法民主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支持。
  
  (雅安中院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