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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查,3人被处分

发布时间:2023-03-21 17:24:18 点击量: 4194

  2023年3月21日,截至20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信息:4人被查,3人被处分。

  审查调查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马峻岭接受审查调查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原总队长马峻岭(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王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青海省海东市监委监察调查。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消息: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本溪市监委监察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原助理巡视员董国滨接受审查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原助理巡视员董国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监委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供销合作联社原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朝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朝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毫无敬畏,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企业改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朝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朝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广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被“双开”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梁志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梁志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私欲膨胀,靠贷吃贷,利用贷款审批权,大肆发放关系贷、金钱贷,借机敛财。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为干部职务调整违规说情打招呼;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标、入股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梁志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梁志军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伟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湛江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伟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伟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工作失职失责,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靠地吃地、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土地使用权审核、“三旧”改造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伟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伟杰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