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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转产调整岗位引发劳动争议--雅安中院成功调解系列劳动争议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3-11-01 16:54:23 点击量: 2340


支付现场

  2013年11月1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周永彪等10名劳动者与雅安市通茂机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并当庭支付10名劳动共计7.9万余元。

  通茂机械公司因调换生产品种,遂于自2007年5月对部分劳动者调整生产岗位。调整生产岗位后,因各种原因,10名劳动者未到通茂机械公司工作。2012年7通茂机械公司对10名劳动者作出开除决定。10名劳动者要求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由,引发纠纷,经仲裁后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通茂机械公司支付10名劳动者经济损失6.1万余元,劳动者以赔偿数额过少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中,法官了解到,通茂机械公司系私营企业,由于下游企业生产发生变化,公司进行相应产品调整,企业现处于转产后的困难期时间。在查明事实并了解到双方的具体情况后,从既支持企业持续发展同时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法官多次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于2013年11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通茂机械公司同意支付10名劳动者各种费用共计7.9万余元。为使案件彻底了结,通茂机械公司借款在双方签收调解书时,当庭支付了协议款项。

  徐 剑 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