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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助力雅安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27 10:59:04 点击量: 1646

全市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

9月26日,全市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推进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县(区)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共五十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学东传达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宜宾、雅安、乐山三市开展对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邓亚林传达了《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人民检察院、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四家联合会签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宜宾、雅安、乐山三市开展部分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的意见>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在我市开展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司法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救济环境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到位,严格按照规定试行提级管辖,妥善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强化舆论宣传,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宣传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成效,营造依法维护我市良好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分管院、局领导就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应条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案件的沟通配合,加强环境司法、执法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会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召开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发布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制定目的和主要内容,并详细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雅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下一步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将通过加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司法联动协调、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机制,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雅安中院 环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