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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0-27 15:03:44 点击量: 2381

  关于雅安市人民法院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说明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年度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32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13年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具体要求,反对奢侈浪费,所以减少了公务接待费。

  201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案件评查、业务指导、省内外法院办案交流等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0万元,较2012年决算数上升45%,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2013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辆,车辆购置支出135万元,其中:轿车5辆、金额93万元,载客汽车1辆、金额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判、执行业务工作、调查案件、查看现场、送达法律文书、财产保全、提押刑事案件被告人、执行案件等业务活动。截至201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29辆、载客汽车4辆。

  201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5万元,用于3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主要保障中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支出。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