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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荣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8-01-29 16:28:00 点击量: 1529

  1月24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标志着雅安中院文明创建工作又上新台阶。

  雅安中院持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为契机,实现了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下一步雅安中院将继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对法制改革的相关需求,多措并举加强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为下一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全市法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促进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雅安中院 李潇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