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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 雅安两级法院蓄势起航

发布时间:2016-04-01 09:42:39 点击量: 1278

----雅安中院召开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   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下午,雅安中院召开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世玉通报了雅安中院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法院即将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行政庭负责人孙智勇就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雅安中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在雅安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方案。经省法院同意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确定由雨城区人民法院和汉源县人民法院作为全市范围内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的基层人民法院。其中,雨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天全县、芦山县和宝兴县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以及全市工伤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汉源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除工伤行政确认一审行政案件以外的雨城区、石棉县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一审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审查案件。非试点法院负责在立案、案外协调、判决执行中协助试点法院办理行政案件。

  在全市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是落实司法改革“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据悉,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在我市正式启动。

  雅安中院 李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