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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4-04-21 15:29:32 点击量: 2161

  ——全市法院系统全力抗震救灾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实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市两级法院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投入抗震救灾。

  ●相对于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更加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法院工作职能,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大局。

  ●2014年,是全市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

  从2013年4月20日到2014年4月,“4·20”芦山强烈地震即将迎来一周年。

  “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奋力抗震救灾,迅速恢复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抗震救灾到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县区人民法院在这一年中将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第一时间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发挥职能全力维护灾区稳定,通过强有力的工作取得了抗震救灾的胜利,并且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积极发挥职能,能动司法服务灾后恢复重建。

  发挥职能

  全力维护灾区稳定

  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的同时,全市法院系统迅速恢复审判工作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时调整灾后工作思路,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审判执行,迅速恢复灾后审判执行工作。震后第2天,包括芦山、宝兴等重灾区法院全部设立临时办公地点,搭建帐篷法庭30个;震后20天里,全市法院干警坚持白天抗震救灾,晚上查阅卷宗、合议案件,开展帐篷法庭、院坝法庭、车载法庭审理案件185件,深入灾区乡镇、社区开展巡回审判95件次,执结案件614件,执行到位1949.51万元,接受法律咨询3750余人次。

  地震发生后,全市两级法院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投入抗震救灾。

  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借鉴“5·12”抗震救灾经验,连续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审判工作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紧急通知》、《关于为“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严厉打击影响抗震救灾工作刑事犯罪活动的通知》等规范文件,以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为条块,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审判执行活动。

  在刑事专项审判方面,及时联合公安、检察发布公告,严厉打击危害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72件,判处犯罪分子815人。其中,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串通招投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经济秩序等犯罪案件12件;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等犯罪案件169件。

  在民商事专项审判方面,坚持保障民生的指导思想,加大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力度,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审结民商事案件9889件,涉案金额7.76亿元。其中涉及金融、房产、水电等案件1341件;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林权纠纷、农产品购销等涉农案件和农村赡养、抚养、相邻纠纷等案件141件。

  在行政专项审判方面,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为行政权力在应对灾害和恢复重建中的高效、权威运行提供服务,共审结行政案件45件,参与行政协调52次,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76项次,采纳率达98%以上。

  在开展专项执行方面,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主动查找财产线索,及时采取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受理执行案件4510件,执结3872件,执行到位标的4.47亿元。特别是在2013年11月,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涉民工劳动报酬案件的专项审判活动,2013年12月,最高法院、省高院又开展了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执行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大拜年”活动。全市法院系统将涉民工劳动报酬专项审判及“司法大拜年”活动有机结合,并作为“转变作风 司法为民”活动的有效载体,两级法院对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全天候立案,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截至2014年2月,全市法院系统共受理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415件1240余万元,其中诉讼案122件,执行案293件,开展集中兑付8次190人,兑付金额562万元,司法救助8件9人次,对拒不履行判决、逃避执行的16人予以司法拘留。

  在强化案件办理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建立健全涉灾案件管理机制。地震发生后,全市法院系统迅速成立涉灾案件审理指导小组,先后40余次组织灾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加强涉灾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审理。建立涉灾法律适用请示制度,强化涉灾纠纷法律适用问题、重大疑难案件的请示,确保涉灾纠纷妥善处理。建立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力争将纠纷解决在源头,全市法院系统深入受灾乡镇和群众安置点排查矛盾纠纷4232余人次,司法调解2154件,参与行政调解案件39件,指导人民调解430件,其他形式协调案件229件。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系统还积极为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通过“送法进灾区”、“法官联系受灾企业”等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重灾村组、街道和安置点,开展涉灾法律咨询服务、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提高办案效果。芦山县人民法院成立了抗震救灾法律咨询服务队,在安置点提供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00余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

  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法院及时跟进灾后重建司法服务,采取前瞻性、集中式调研模式,抽调50余名法官,集中2个月时间,针对灾后重建中的突出涉法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走访调查33个受灾乡镇,组织受灾干部群众座谈30余次,组织法官分析交流22次,收集整理了涉房纠纷、人员伤亡纠纷、保险纠纷、承包地毁损纠纷、合同纠纷、房屋重建纠纷等十大类突出涉法问题330余个,汇总分析形成12个子课题,形成《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涉法问题的调研报告》,从灾后重建规划、科学推进重建、强化“诉非衔接”、注重试点推广等方面提出28项意见建议。

  相对于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更加艰难而漫长的过程。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法院工作职能,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大局。

  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灾后法律服务。地震发生后,芦山县人民法院及时成立党员法律服务队,设立法律服务点,在抢险救灾期间为受灾群众和救援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1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调解矛盾纠纷2400余起。进入灾后恢复重建后,及时制定《芦山县“4·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法制宣传政策咨询”工作方案》,组建巡回法律服务队,并依托庭室与乡镇对接机制,确保法律服务全覆盖,对灾后重建相关政策进行政策释疑,从源头上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在震后涉灾法律问题调研工作中,成立涉灾法律问题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研积极提供司法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一方面及时制定《芦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扎实做好过渡安置和灾后重建阶段群众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另一方面加大涉灾法律问题调研,撰写了《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后矛盾纠纷情况分析及处理对策建议》、《从“4·20”地震抗震救灾看法院在特殊时期下如何创新社会管理》、《违章建筑因地震垮塌致人致物损害赔偿法律问题探究》等一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

  宝兴县人民法院面对灾后重建的艰巨任务,安排5名精通法律业务的骨干法官,长期在灵关、大溪等重灾乡镇开展重建工作。有的法官兼任村支书,每天忙着奔走于受灾群众之间;有的法官干起了宣传工作,每天忙着宣传重建政策;有的法官当上了监督员,每天忙着穿梭在各个重建项目中。事无巨细,无论白天黑夜,无论刮风下雨,哪里有困难,哪里有问题,他们的身影就会第一时间出现,用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去推进灾后重建的步伐。在审判方面,法院牢记工作职责,针对较长时间内辖区道路受损、交通不便、广大群众忙于恢复重建不便参加诉讼等实际情况,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法官主动走出法庭,利用“院坝法庭”、“田坎法庭”等颇具特色的法庭,努力追求“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少操一份心”,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办案,到农户家中、安置点、重建现场就地办案,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勘验、收集证据、现场立案、就地调解,通过“沉下去接地气”的上门服务,为百姓办事实,办好事,满足灾区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最便捷、最高效的司法服务。在重建帮扶方面,法院积极投入到开展“八联一帮”、“重建家园风雨同舟——千名干部联万家”重建帮扶工作,将联系的宝兴县灵关镇大沟村70户重建户划分到党组成员及各庭室,进行结对帮扶。法官们定期到帮扶户中了解生产、生活及重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看重建进度,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真正做到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

  2014年,全市法院系统紧扣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稳妥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全面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坚持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四项工作”为推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攻坚克难,全面促进依法治市,为全市加快恢复重建和改革发展提供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2014年,是全市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

  在具体工作中,首先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平安雅安、法治雅安建设,坚持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依法审理好、执行好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其次,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为契机,坚持以公正树公信,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第三,通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公正廉洁的纪律要求,加强班子和队伍能力建设,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个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第四,抢抓灾后恢复重建的历史机遇,加快推进法院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基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法院硬件水平。

  灾后恢复重建的战鼓已经敲响,肩负重任的雅安法院正砥砺前行,始终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 周昆


  来源:北纬网-雅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