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雅安法院网 > 专题报道 > “6+2”系列工作 > 详细

天全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2-05-19 11:01:26 点击量: 3376

因婚姻家庭纠纷,昔日夫妻对簿公堂。近日,天全县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施策,圆满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原告高某因与被告张某感情不和,起诉至天全县法院,在诉讼过程中,高某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张某银行卡存款予以冻结,经总对总银行查控系统查询后,天全县法院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

判决作出后,被执行人张某未主动履行,高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不理解法院的执行保全措施,张某与其母亲情绪激动、对抗明显。考虑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起,被执行人的不满主要是对法律的不理解,承办法官换位思考,平衡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并未采取强制扣划措施,而是彰显人文关怀,一方面主动并多次上门同被执行人沟通,进行法律释明,并告知不履行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其亲属、朋友等从旁进行劝解,安抚其情绪,促使其冷静对待。经法院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张某对执行保全表示了认同并主动履行其义务,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天全法院在案件执行中始终保持“案结、事了、人满意”的态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让执行工作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在人民群众从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的执结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和执行结果同时“落地”,因此疏导当事人的负面情绪尤为重要,执行法官需要多一份耐心和理解,换位思考,办案中融入司法温度,妥善执行,更好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天全县法院 何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