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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与市律师协会达成三共识加强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发布时间:2016-06-15 09:22:22 点击量: 1274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三条意见》(以下简称《十三条意见》),近日,雅安中院民二庭与雅安市律师协会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院与会代表就民二庭、民三庭分立后的职责分工和人员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执行落实《十三条意见》情况,如何发挥律师重要作用,听取了参会律师的意见建议。双方就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达成三点共识:一是固化沟通交流机制。构建法官与律师的定期沟通联络平台,每半年开展一次座谈会,就相关类型化法律适用等问题共同探讨,相互学习,建立起多层次、经常性的交流联系机制,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强化诉讼良性互动。依法充分保障律师质证、辩论的权利,保障律师在庭审中询问质证、辩护辩论等发言的完整性。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在裁判文书中归纳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并对是否采纳及理由予以回应评述。三是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加强庭审警务保障,切实保障律师在法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律师在法院参与诉讼活动时遭遇当事人或其家属谩骂、围攻的,法官和法警要及时依法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法庭严肃性。

  (雅安中院 廖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