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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法院荣获“4·20”灾后重建集体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6-08-25 11:23:27 点击量: 1376

  8月5日,在名山区“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结大会上,名山法院和百丈法庭杨锦庭长被授予“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

  三年来,名山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灾后恢复重建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为灾后服务重建和推进依法治区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履职尽责,维护重建秩序。共受理各类案件11897件,审、执结10953件。提前介入涉灾刑事犯罪案件,强化打击职能,耐心细致做好判后释疑和稳控工作,全力保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稳定大局。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依法调处各类纠纷4200余件,保护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灾区社会有序和谐。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效率,执结案件3625件,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回现金或财物折款75259587余万元。

  结合特点,服务灾区百姓。畅通涉众、涉茶等诉讼“绿色通道”,采用“预约立案、预约开庭”的方式,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方便受灾群众在抗震救灾、生产自救的同时快速解决矛盾纠纷。随案发放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诉讼和法律咨询。加强诉讼服务指导,通过开设“抗震救灾法律咨询服务点”,开辟涉灾调解室,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诉前调解、诉讼指导、法律咨询、法官约见等工作,尽可能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加强巡回办案力度。每月排期巡回审判案件1157件,对震后涉及灾区群众人身、财产关系的婚姻家庭、继承、宣告失踪的案件快审快结,适时上门服务,深入到田间、农家调处纠纷,切实为涉灾群众服好务。

  主动作为,服务重建中心工作。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司法服务灾后重建工作,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安置、抚慰、补助、救助等工作,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及潜在矛盾,对灾后重建过程汇总出现的问题进行法律指导和服务。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化解土地、林权纠纷、征地补偿纠纷。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获得辖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法治宣传,营造重建法治氛围。进会场解读政策,在区委常委会前开展行政实务培训和相关法律适用讲解。列席乡镇政府工作例会,同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上法制课,发放普法图册。向辖区学校派驻法制副校长及辅导员,联合团委、教育局在辖区学校联合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活动;进社区扎实回访,与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无缝衔接,扎实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罪犯的后续跟踪帮教工作;进企业做指导,召开座谈会,进行法律实务培训,降低经营风险;进村组答疑释惑,深入到茶地、茶农家中为茶农提供贴心法律服务。

  从严治警,培育廉洁为民理念。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最新理论武装干部头脑;加强培训,鼓励和支持干警提升司法素养和司法能力;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建立从上到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办公办事流程,健全考核制度,构筑预防腐败的“金钟罩”、“铁布衫”;依托团支部,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为青年干警搭建交流平台,营造谈先进、学先进、做先进的浓厚氛围,传播法院正能量,凝心聚力,提升战斗力。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