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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刑二庭首期“法官讲坛”开讲

发布时间:2015-04-01 09:06:58 点击量: 1595

  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为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二庭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提高全庭法官不断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雅安中院刑二庭在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下,不断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载体,决定开设“法官讲坛”,将刑二庭的审判业务初步划分出四个专题: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规定全庭4名审判人员分别承担一个课题,每个季度由一名法官讲授一个课题。通过法官轮流上讲台授课的形式,为全庭干警搭建一个沟通、学习、锻炼、提升的平台,不断营造学习氛围,打造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法官队伍,打造一个学习型业务庭。3月30日,刑二庭首期“法官讲坛”开讲,刑二庭庭长徐中康率先垂范,作了题为:“办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需要注意的问题”的专题讲座。刑二庭全体人员参加了讲座。

  课堂上,徐庭长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主体问题,哪些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哪些属于“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进行分类讲解;对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实质判断标准“从事公务”进行了举例说明,并对村委会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补偿费用管理中的犯罪进行了重点讲解;对职务犯罪案件中“利用职务之便”要件进行了详细阐释。同时,对贪污、受贿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区别、医生、教师商业贿赂的类型、受贿与斡旋受贿的区别以及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仔细讲解。此外,全庭干警还就某些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图1:左二为刑二庭庭长徐中康正在讲课)

  (图2:刑二庭全体法官就某些问题进行交流)

  (雅安中院 黄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