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司法公正 建设法治雅安
发布时间:2014-03-13 12:05:22 点击量: 2055


2014年3月12日,在雅安市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贺林代表市中级法院作工作报告。
贺林院长在报告中称,2013年,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服务大局,能动作为。“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全市法院出动干警2950人次、车辆1130台次,救助安置受灾群众3000余人,并迅速恢复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灾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因地震灾害引发的死亡赔偿、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纠纷1100余件。
201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084件,审执结23583件,结案率97.92%,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2060件,审执结案2020件,结案率98.06%。两级法院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894件,判处1284人;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5811件,标的13.09亿元,其中,调解撤诉11507件,调撤率76.13%;审结行政案件74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协调结案33件,占44.6%;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645件,执结5526件,执结率97.89%,执行到位6.5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91.62%。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执结案件336件,执行到位806万元。
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面落实二审开庭审理制度,推行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完善民商事案件庭前证据交换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三评查”活动,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全年两级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13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9.11%,巡回审判率33%,一审服判息诉率94.4%,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89.87%。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机制,减免缓诉讼费用231.4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72.56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349人。
2013年,全市法院先后有35个集体、64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中,全市法院荣获一等奖,继续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芦山县、宝兴县和名山区法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谈到2014年工作,贺林院长指出,全市法院将以提高司法公信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惩治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并重点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灾后重建和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努力推进平安雅安、法治雅安建设。二是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三是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案件执行”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将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继续推进审判执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措施,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