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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席会议专刊21期

发布时间:2022-08-01 15:51:25 点击量: 1095

【经验交流】

石棉县法院 “1+3+3”工作模式

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为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石棉县法院以提升群众执行服务体验为着力点,立足于集约化资源配置,推进落实执行指挥中心“1+3+3”工作新模式,实现事务集约、信息公开、执行指令全程监管,在提升案件质效上,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共执行结案304件,发放执行款2000余万元,启动旧案新查385件,恢复执行案件96件,平均办案天数缩短5.2天。

秉持“1个中心”高效服务理念。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中枢系统”重要作用。优化后的执行指挥中心,在功能定位上包含集约处理5类辅助性事务工作(集中制作执行法律文书、集中网络查控、集中制作线下查控文书及回传查询结果、集中办理执行委托事项、集中接处来电热线),事务性工作通过集约化处理后,执行法官不必在事务性工作上花费大量时间,可将主要精力投入案件研判和财产处置工作中。二是强化精细管理,提高执行工作“专人多职”的良好效果。创新办案模式,全面整合执行指挥中心资源,根据职能划分,成立案件质效分析、执行案款发放、终本案件监管、执行信息公开小组,实现执行案件信息全进程可监管。

侧重3个执行领域。一是重视涉民生类执行案件。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梳理台账。根据案件特点,以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交通事故等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涉民生案件执行的最优执行方法,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今年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75件,执行到位189.83万元。二是重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按照“清到底、清干净”要求,对立案执行的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逐一进行分析、归类。充分运用线上查询和线下调查的手段,深挖彻查被执行人财产,对被执行人名下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查明、查清,专题研究甄别财产来源、权属和处置方式,实现涉案财产无漏网之鱼。截至目前,22件涉恶刑事财产刑的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到位432.7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8%。三是重视涉民营企业类执行案件。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申请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加快执结力度,压缩办案周期,为企业发展提供“加速度”。今年以来,立案执行申请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22件,执结20件,为企业追回欠款585.39万元,平均办案用时42.3天。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确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采用“活查封”形式,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鼓励申请人综合运用分期履行、企业用地或厂房转租等人性化模式,尽力促成和解。今年以来,组织执行干警深入涉案企业23次,提出合理化建议,促成双方达成和解8件。

推进3条执行举措。一是案款发放念好“快”字诀。在案款发放方面,要求承办人员在收到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完成执行款、执行费的核算审批工作。无故未及时发放案款的由部门负责人点对点督办。截止目前,除具有法定事由不能发放的执行款外,无超期未发放案款挂账,案款发放平均天数缩短8.3天。二是终本案件管理念好“回”字诀。2022年,对385件终本案件进行回头看,采取终本评查+总对总财产查控反馈+线下财产追踪方式,先后立案恢复执行案件96件,恢复执行到位1366.72万元,让旧案“柳暗花明”。三是回应群众需求念好“心”字诀。制定《石棉县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及执行法官定期接待日工作制度》,组成“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接待团队,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对执行流程中的节点信息凡是符合公开要求的,特别是当事人最关切的查控信息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申请执行人可通过“阳光执行”APP随时关注案件办理进度、联系承办法官、提供执行线索。2022年共接处当事人电话咨询案件进度932人次,接待当事人665人次,帮助当事人查询案件执行情况265人次,为当事人收转材料126件。

(石棉县法院 吴晓燕)

【执行案件】

汉源法院顺利执结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

7月14日,汉源法院执结完毕申请执行人贺某等5人申请执行唐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及申请执行人卫某某等8人申请执行羊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为13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万余元,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自“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汉源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围绕司法为民宗旨,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赡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作为重点执行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一是以“转树作抓”为抓手,强化工作责任心。尽管天气炎热,但执行干警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在三十几度的高温下,头顶烈日、脚踏热浪,蹲守与执行法官“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在寻找到被执行人后,加班加点做协调工作,直到晚上才达成执行和解,并全案履行完毕,解决了农民工急切盼望的问题。二是厘清涉民生案件工作台账,做到心中有数,抓住最佳执行时机。每个承办人员对自己手中的涉民生案件情况了如指掌,随时关注被执行人的情况。所执行完毕的两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系列案,被执行人均长期在外,躲避执行。当执行法官了解到其在汉源出现时,果断出手,将二人“逮”住。三是掌握好被执行人的心理,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被法院“逮”住的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再次玩起了拖延战术,向申请执行人提出再缓一下,妄图再次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一下识破了被执行人的“诡计”,要求当天必须履行,否则将被拘留。被执行人眼看逃避不了,联系家属缴钱履行了义务。

汉源县法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转化成真金白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汉源县法院 罗涛)

芦山县法院强制执行解纷争

7月19日,在县政协委员、县检察院的现场监督和公安民警、村组干部的协助下,芦山县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一起因排水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家的田地与被执行人蒋某某家房屋相邻,蒋某某家生活污水长期以来直排到李某某家田地里,对李某某家田地种植造成影响。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多年积怨、争吵不休,经基层组织、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最终对簿公堂。法院审理后判决蒋某某采取措施引流自家生活污水排放他处,不得再向李某某家田地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并赔偿损失。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某拒绝履行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芦山县法院于2022年5月1日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走访村组干部、邻居,向蒋某某法律释明,试图说服蒋某某主动履行义务,但蒋某某态度强硬,均以无果告终。芦山县法院依法选定代为履行人,在充分考虑既要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利,又要便于被执行人今后生产生活以及施工合理费用的前提下,拟定执行方案,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7月19日,按照执行方案,芦山县法院出警3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法警立即拉起警戒线,并劝离无关群众,施工队入场施工,埋管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在施工过程中,蒋某某及家属纠结于过往纠纷,几番情绪激动,仍欲阻挠,执行干警和在场村组干部及时疏导,对被执行人蒋某某进行说理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蒋某某认识到自己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由最初的抗拒执行到主动配合,保证了施工的顺利进行。经过工人冒雨紧张的施工,终于将排污管道埋设好并铺设完毕,现场执行工作终于圆满结束。现场观摩以及监督人员均对本次依法、规范、文明、高效的执行活动给予了高度认可。

本案的执结不仅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是一场深刻的现场普法活动,通过这场公开、文明、规范的执行,群众看到了法院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和真真切切的为民情怀,彰显了司法的权威,提高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芦山县法院 黄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