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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开庭审理第一起由副县长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

发布时间:2016-02-05 12:04:03 点击量: 1167

  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汉源县宜东鱼嘴电站诉被告汉源县人民政府、汉源县宜东镇人民政府、第三人雅安市永定桥水库管理局拆迁行政征收一案。该案被告汉源县政府指派1名副县长、被告汉源县宜东镇政府指派1名镇长、第三人雅安市永定桥水库管理局指派1名副职负责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这是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县政府负责人出庭的第一起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的一大亮点,对于解决行政审判实践中群众“告官不见官”,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次庭审中,行政机关出庭的负责人遵守法庭纪律,认真答辩和倾听原告和其他当事人意见,积极辩论和回答法庭提问,做到了出庭、“出声”、出效果。汉源县政府此举对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市政府法制办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市区(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国土、移民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到庭参加旁听,以案说法,以案明法。雅安中院也组织部份基层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及工作人员10人到庭参加旁听,并在庭审后组织相关人员就专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市中级法院 孙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