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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法院在全市率先创立“执行+人道救助”机制

发布时间:2022-09-21 14:48:50 点击量: 2815

  “感谢政府,感谢法院、红十字会和爱心企业,谢谢你们,给我们这个困难家庭带来了温暖......”一名受救助申请执行人的家属代领救助金后眼眶湿润地说着感谢的话。该申请执行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九级伤残,而被执行人却因经济困难难以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从而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不到实现。该名申请执行人是石棉县法院正式设立“执行人道救助资金”后获得救助的第一批人。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面对被执行人不具备执行能力等原因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案件,石棉县法院积极探索寻求解决途径,“执行+人道救助”机制便应运而生。

  9月2日,石棉县法院、石棉县红十字会联合举行“执行人道救助资金”启动仪式。雅安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云涛,石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石棉县红十字会会长张玲,石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姣,雅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耿,石棉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建兵,省人大代表马建华出席启动仪式,石棉县法院、执行人道救助委员会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捐赠企业、救助对象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由石棉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吴红主持。

  启动仪式上,为四川石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棉支行、四川贡嘎雪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颁发“捐赠证书”。同时,石棉县法院正式设立“执行人道救助资金”,根据5起案件困难当事人的申请,共发放救助金额4.92万元,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执行人道救助是指通过执行程序无法有效执行到位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以适度发放人道救助资金的救助制度。“执行人道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定向捐赠,救助对象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救助资金由石棉县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审批发放,法院负责救助案件的筛选和报送,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还将回流至执行人道救助资金账户,实现善款持续接力传递。

  石棉县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执行+人道救助”机制属全市首创,能够彰显司法人文关怀,通过拓宽救助渠道,实现真正的正义,是司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司法领域内的和谐,从而促进全社会和谐。石棉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创新举措对化解社会矛盾、打造“雅西明珠 贡嘎门户”,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具有深远意义。

  在全市率先创立“执行+人道救助”机制,是石棉县法院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和“转树作抓”专项活动的有力举措。“执行+人道救助”机制的创立让执行工作与人道救助“牵手”,合力聚集社会各界力量,共同破解“执行不能”难题,让更多无法在司法救助中获得救助的困难当事人及时获得帮助,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石棉县法院将不断强化和县红十字会的沟通衔接,充分发挥宣传效能,提升执行救助知晓度,加强救助资金规范管理,在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的前提下,切实增大救助力度,用活用好“执行人道救助资金”,切实提升执行救助实效性,真正做到“保民生、护民利”,让执行更有力度也更有温度!

  (石棉县法院 毛小芳)

  芦山县法院开展“一月一行动暨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8月底,芦山法院组织开展“一月一行动暨小标的额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前期摸排出的未结小标的额案件开展为期3天的集中清理攻坚。此次行动以执行标的额小于3万元的首执、执恢案件为突破口,重点聚焦拖欠物业费、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27件标的虽小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反响集中的涉民生案件。

  为保证专项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结合小标的额案件特点,制定专项预案,综合运用拘传、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以确保行动有效、精准打击。依托集中执行活动,集中统筹执行资源配置,探索小标的案件“速执”新机制。同时,广泛开展舆论攻势,营造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让执行跑出“加速度”,让更多的真金白银及时装进胜诉当事人的口袋,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次专项执行共采取限消措施19人,纳入失信11人,拘传2人,搜查3人,执结20件,执行到位16.75万元,有效推进小标的额案件简案快执、应执尽执、应结尽结。充分展示了芦山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定了执行攻坚的力度和决心。

  标的虽小民生事大,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下一步,芦山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穷尽查人找物手段,不断提高执行质效,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民生满意的优异答卷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芦山县法院   程  杰)

  【执行案件】

  名山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一起强制腾退执行案件

  9月1日下午,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对被执行人郑某某、辛某某占用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以雷霆手段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辛某某、郑某某、梁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名山区法院于2022年7月21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郑某某、梁某某共同共有的房产,7月22日成功拍卖。拍卖前,名山区法院已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要求其腾退房产,但考虑房产暂未售出,在被执行人郑某某、梁某某书面保证下,名山区法院秉承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同意被执行人在拍卖成交后腾退房产。拍卖成交后,名山区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成交确认书及腾退房产通知书,同时于8月3日在拍卖标的物处张贴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8月20日前腾退房产,被执行人梁某某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腾退,但被执行人郑某某拒不腾退。此后,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郑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但其抵触情绪强烈,仍拒绝腾退,导致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实现。

  鉴于上述情况,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决定进行强制腾退。在实施腾退前,执行团队多次查看现场,协调当地政府、派出所,周全考量,制定了周密的执行实施方案,进行了执行风险评估,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9月1日上午,被执行人郑某某拒不按照法院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干警庚即查找被执行人郑某某,并将其拘传,再次对辛某某、郑某某进行了释法明理,但是被执行人郑某某对抗情绪仍然强烈。下午,执行团队雷霆出击,组织开展房屋强制腾退行动。执行现场分工明晰、井然有序,执行组、稳控组、劝导组、急救后援组、摄像组各司其职。邀请的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政法委员及村镇干部对执行全过程进行了监督见证,做到了规范执行、阳光司法。整个强制腾退行动共出动干警17名、警车3辆,经过7小时紧张工作,房屋腾退顺利完成。

  “腾退难”是涉执房产变现后掣肘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主要路障。此次执行行动,名山区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保障了司法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击破了执行壁垒,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名山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和宣传力度,力争在全区范围形成尊重执行、理解执行、惩治失信的浓厚法治氛围。

  (名山区法院   杨坤)

  【信息简讯】

  天全县执行到位获赠锦旗。近日,天全县法院获赠一面“高效执法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的锦旗。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长期赖账并“人间蒸发”。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查找被执行人,今年8月,在摸排到线索后立即奔赴康定将其控制,并将16万元执行款执行到位。群众的认可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成效的检验,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把“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天全县法院执行干警尽职尽责,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天全县法院 封玉洁、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