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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29 11:24:13 点击量: 1057





 

  6月22日,雅安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鸿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主要情况和做法、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巩固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措施等方面向大会进行了汇报。雅安法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及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祝鸿院长在报告中指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全市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内部保障;坚持统筹兼顾,创优外部环境;坚持严格依法,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改革要求落实到位;坚持司法为民,优化诉讼服务,确保改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等四项措施,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改革要求,经历了一场最坚决、最彻底的改革,做到迅速更新司法理念,大力转变司法作风,切实变“立案审查”为“立案登记”,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赢得了人民群众好评、社会各界认同和上级肯定,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诉权保障更加彻底、司法民主更加显现、司法运行更加阳光、司法机制更加完善、司法为民更加充分、服务大局更加有效。“立案难”在雅安已成为历史。

  同时,雅安法院总结了改革带来的新问题,一是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内容的理解认识存在误区;二是法官适应改革要求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利益驱动滋生滥用诉权和虚假诉讼行为;四是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五是各类矛盾叠加,且处理难度不断加大。

  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祝鸿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一是要持续深入宣传立案登记制改革;二是要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三是要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工作水平;四是要努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提出了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将立案登记制改革纳入依法治市和“七五普法”工作范围等三项措施,提出了增加专项经费预算,加强法官业务培训,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充实司法辅助队伍;增加诉讼服务建设专项经费,完善司法救助资金动态保障机制,优化审批程序;将“民商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对县(区)政府的综治考核等四条具体建议意见。

  雅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听取和审议工作,在审议报告之前,专门组成调研组分赴雅安中院、雨城区人民法院和天全县人民法院实地调研,听取汇报;专门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向杜梅同志,在会前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背景、全省的基本情况和雅安面临的挑战等方面做专题辅导讲授。

  (雅安中院 陈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