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环境司法之力,守护“青绿雅州”之美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3-12-19 19:44:17 编辑:陈廷波 点击:
水,是生命之源;水,是生态之基。雅安有青衣江、大渡河、天全河、荥经河、周公河、宝兴河、汉源湖、百丈湖、清漪湖等水资源,对于城市空间布局、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具有重要的生态作用和社会价值。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雅安中院)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城市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为美丽四川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近日,雅安中院与成都、遂宁、广元、凉山、攀枝、成铁等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城市水体司法保护倡议”。
近年来,雅安法院始终围绕七个“坚持”,不断加强雅安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以环境司法之力,守护“青绿雅州”之美。
坚持两山理念,践行国之大者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助推四川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精准发力,促进系统治理
加强人居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系统治理和一体保护,实现“水清、岸绿、城美、物丰”。深入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服务长江“十年禁渔”,依法惩处电捕鱼、水污染、盗采河沙等涉水犯罪行为,保护流域生态安全。加强流域区域一体化保护研究,深化“司法+科研”的岷江流域司法协作,实现岷江流域裁判尺度统一、系统科学修复。
坚持跨部门联动,强化协同共治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建城市水体多元共治新格局。深化两法衔接,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市水利、市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办案链条保护市域河湖安全。
坚持最严法治,守牢生态红线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处污染、围填、占用湖泊、湿地等犯罪。
坚持恢复性司法,创新修复模式
积极适用劳务代偿、异地修复、替代修复,以绿为笔赋予生态保护“新”含义。
坚持服务大局,护航产业发展
依法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案件,服务保障人居环境改善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能动司法,提高环保意识
积极发挥司法建议、典型案例、巡回审判的示范效应,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湖泊、湿地等水体保护,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江碧水。(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