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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就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时间:2015-04-01 09:07:49 点击量: 1617


  2014年11月1日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法的学习宣传和新旧法实施的衔接工作。3月30日,雅安中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共计15人进行座谈,就正确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鸿、党组成员、副院长田世玉、中院行政庭全体人员以及各区县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雅安中院通报了2014年度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就迎接新法实施所作的系列工作措施和准备情况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中院行政审判法官对《行政诉讼法》修正的背景及修改的亮点在会上进行学习讲解。会议还就新法实施后行政诉讼可能面临的受理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案件处理难度增大,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等困难,以及立案登记制度的把握,裁判理念的转变,如何有效应对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以及新法实施后如何有效发挥司法监督作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座谈。

  与会人员座谈认为,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亮点纷呈,全面贯彻落实了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努力维护行政诉讼制度的权威性,重点突出了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渠道的畅通与平衡,保障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此次法律修正将对行政、司法以及公民生活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修正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对公民的诉权保护,切实解决行政争议,做到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积极有效应对,认真准确实施,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我市中心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和司法廉政监督员还对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中的法律实务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雅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祝鸿主持会议,在听取与会人的意见建议后,要求全市法院切实做好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一是要坚定依靠并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监督促进法院严格贯彻新法,实现推进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修法宗旨。二是切实贯穿群众路线这个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做到将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向往,平安和福祉当成司法工作的奋斗目标,强化权利保护职能,让权力为权利服务。三是解决“三难”问题,实现修法目的。立案环节要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严格依法受理。审理环节要在依法公正的前提下,充分考虑老百姓的合理合法诉求和利益。执行环节要积极稳妥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司法手段。四是充分发挥司法的规范、引导、教育和评价等价值作用。积极开展生动有效的法制宣传,利用法院独特的优势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合理合法行使权力,促进全社会敬畏崇尚法治。五是对行政机关既要严格依法监督又要大力支持其依法发挥行政职能。积极促使行政机关用好用活行政复议制度,发挥适度的行政调解职能,完善司法与行政的联席会议机制,做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六是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法律实施的各项工作。要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目标,自觉并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搭建民意沟通的桥梁,体现司法的人民性。

  王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