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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6-18 09:04:57 点击量: 1906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围绕市委“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为加快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雅安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

  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到环境资源司法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雅安发展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雅安作出的“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素有“‘天府之肺’‘动植物基因库’之称”“生态优势是雅安最突出的优势”“要突出绿色发展”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穿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准确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邃历史观、科学自然观、绿色发展观等“八观”体现和贯彻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过程,围绕大局、完善思路、谋划发展,全面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和保障。

  2.站在全局高度谋划环资司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环境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两个大局”中谋划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公正环境资源司法保障的需求,着眼于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成渝经济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的关键时期,着力于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建设成渝地区绿美生态高地,主动扛起维护生态安全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通过有效法律手段把生产生活规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推动实现经济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全面优化。

  二、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3.助力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强化生态保护建设,厚植绿色发展本底”的部署要求,深入扎实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环境污染惩处力度的修正内容,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惩治力度,加大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刑罚制裁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需要、人民群众的认可度相适应。对于违反大气、水、土壤、噪声等污染防治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及时制止污染行为,依法判令承担侵权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查处环境污染行为职责,坚持环境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依法审慎审查行政机关采取的预防和控制污染强制措施案件,依法受理和审查环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格环保执法的行政行为。

  4.从严保障长江经济带(上游)生态安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围绕长江上游生态修复和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实际,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注重生态保护修复,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依法审理水污染防治案件,积极推进遏制危废品污染雅安辖区大渡河、青衣江的专项行动,严惩向长江上游大渡河、青衣江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依法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案件,严格执行《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统筹保护上下游地区水电开发利用和供水、通航、灌溉、养殖等权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水生态保护,依法打击违反长江“十年禁捕”工作部署违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加大对长江流域特有濒危野生物种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妥善审理涉及岸线取水、排污、工程建设等案件,依法打击侵占河道、乱占滥用河滩等非法行为,保障长江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5.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依法惩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及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物种多样性。严厉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控外来生物入侵。妥善审理环境污染及过度开发利用破坏生物多样性及种群关键栖息地案件,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妥善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遗传资源案件,推进濒危野生植物资源原生境保护,有效保护生物基因资源库。积极研究生物资源产权保护、有偿使用、综合利用以及生物技术等相关法律问题,推动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体系。

  6.服务保障经济绿色发展。围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集约高效、绿色循环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妥善审理经济结构和能源政策调整、产能过剩引发的案件,依法支持和保障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构建绿色产业结构调整。妥善审理涉及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案件,促进生产领域资源物耗减量化及清洁生产,形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的绿色生产方式。妥善审理涉及共享经济、绿色建筑、新能源、新业态等领域环境资源相关案件,推动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绿色化。加大环境司法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7.全面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推进雅茶、雅竹、雅果、雅药、雅鱼特色优势长远发展战略,加大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案件的审理力度,推动《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实施,助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一核三治一监督”乡村治理体系。依法严惩污染乡村环境、河道非法采砂、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及破坏性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将环境资源生态价值损失纳入定罪量刑情节。依法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案件,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等多种污染源集中处置和无害化治理,注重源头预防,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妥善审理因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移民,长江全面禁捕等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推动构建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依法审理发展乡村生态旅游过程中的纠纷案件,促进优质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

  8.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环境公益诉讼审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加强赔偿协议司法确认。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功能,督促环境执法严格规范,推动完善环境治理体系。依法审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畅通诉讼渠道,保障公益诉权,完善审理程序和配套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健全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

  9.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定力,把握改革规律,加快改革步伐,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契机,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要以专门化建设为动力,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建设为契机,在流域区域一体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性司法等多项领域积极探索经验。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新机制。健全法官员额常态化管理、抓好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抓住川西大数据中心建设机遇,把握信息化应用“三大规律”,紧贴“四个服务”,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10.推动环境资源专门化工作。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合力,探索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关刑事案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以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的部分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等由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或者专业审判团队审理的“二合一”或者“三合一”工作模式,妥善协调当事人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

  11.强化环资司法内外联动。构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协同审判机制,规范请示汇报和上下联动,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整体效应。加强府院联动,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协调联动,积极搭建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等联动机制,形成保障服务的合力。进一步加强与深化与毗邻法院的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造平安四川,打造川西司法协同保障示范。

  12.注重理论研究。大力加强对建设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市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的司法调查和理论研究,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积极更新理念,注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各类诉讼案件情况的综合调研,善于从办理各类案件形成的大数据中找到引发问题的原因和规律,深入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在司法领域的各种新情况,开展“典型案件”“十佳司法建议”评选和发布活动,及时提出建议提供重要决策参考。

  13.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对于重大环境资源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相关制度保障。推动完善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环境资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证据提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

  14.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办理意见建议、专项审议、半年评议、年度工作报告、联络沟通等制度体系,真正“上心”“走心”。加强和改进接受检察监督,高度重视多方面发挥律师作用,全面构建法律共同体,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审判流程信息、司法宣传工作,做到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寻求环资司法服务保障的最大公约数。

  15.建设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反腐败无禁区,根据环境资源案件涉及利益重大、主体多元、矛盾尖锐的特点,督促教育干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严守廉政底线。适应新时代要求,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培训和业务交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