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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疫情期间有序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发布时间:2020-03-31 09:55:00 点击量: 2322

  疫情期间为不影响监狱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雅安中院有序开展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减刑假释制度对罪犯改造的激励作用。2月至3月,雅安中院共受理减刑案件183件,结案183件。

  一是灵活适用审理方式,充分做到减刑假释防疫两不误。为降低疫情感染风险,同时确保减刑假释案件正常有序审理,雅安中院审监庭积极与雅安监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协调沟通,采取书面审理和远程视频开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理,既保障了罪犯减刑不受疫情影响,又满足了疫情防控的现实需求。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为坚持案件审理公开、公平、公正,对确需开庭的减刑案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责,保障公正司法。

  三是监狱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减余刑罪犯接收地的隔离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制定是《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雅安中院积极与雅安监狱协调沟通,做好对减余刑后释放罪犯的原籍交付接收工作,严把交付执行关,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疫情教育、健康体检等相关工作,严防疫情“输入、输出”,消除疫情流控风险。

  (雅安中院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