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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护航灾后重建

发布时间:2015-04-21 10:14:55 点击量: 1106

发挥审判职能 护航灾后重建
——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纪事

政法干警在街头开展法制宣传

 

芦山法院震后在帐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滥发林木案

 

法官到大岗山水电工程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法官查看纠纷现场,就地进行调解

 

   “4·20”芦山强烈地震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全力投入抢险救灾的同时,迅速恢复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谋划,主动研判涉灾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涉灾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创新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在高标准重建、高质量审判、强有力服务上下功夫、见成效,努力实现科学重建和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促进和双胜利,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被妥善化解,涉灾案件并未出现大幅度增长,真正起诉到法院的涉灾案件较少。两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891件,审执结45842件,结案率97.76%,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案件4169件,审执结案件4087件,结案率98.03%。

  迅速恢复审判工作

  维护灾区和谐稳定

  “4·20”芦山地震中,全市法院基础设施受损、法院干警家庭受灾严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情,全市法院干警始终坚守在工作第一线,成立应急分队积极参与应急抢险、处突任务,搭建20余个临时安置点安置受灾群众5200余人,深入重灾区乡镇指导、帮助受灾群众转移财产、防灾、防疫286次,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震后第二天即开始搭建帐篷法庭,通过帐篷法庭、院坝法庭、车载法庭等形式迅速恢复审判工作,地震发生后一个月内即调处因震灾引发的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合同保险等矛盾纠纷1100余起,有效维护了灾区和谐稳定。

  主动研判涉灾问题

  尽职做好党政参谋

  芦山地震强度大、影响范围广,引发大量矛盾纠纷。面对困难,全市法院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涉灾法律问题研究。地震发生后,市中院及时将《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涉法事务的司法应对》、《应对灾后重建中的司法对策和实践》等资料300余册,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区党委政府参考;抽调15名法官收集整理涉灾法律纠纷,在震后第8天即向市委提交了《关于预防和减少雅安“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安置、重建引发行政争议相关建议的报告》,提出了预防和减少抗震救灾引发行政争议的对策建议13项;针对过渡安置和科学重建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涉法问题的调研报告》,从依法推进科学重建、强化“诉非衔接”(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注重试点推广等方面提出28项意见建议;全市科学重建全面启动后,市中院及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科学重建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主动提出了20项司法服务的工作举措,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妥善化解涉灾矛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

  灾后恢复重建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此,全市法院提前谋划,将大量涉灾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努力维护恢复重建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要求全市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围绕灾后重建工作大局来开展工作,避免单一裁判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注重信息收集和报送,为上级法院和党政部门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数据和材料。全市法院建立了涉灾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动态排查、梳理和归纳,确保就近、便捷、迅速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涉灾法律问题的研究制度,加强对涉灾案件的管理,强化涉灾案件的调处和审理,确保涉灾纠纷妥善处理。

  芦山地震以来,雨城、名山、芦山、宝兴、天全五个灾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5524件,其中涉灾案件仅30余件,且无一案件当事人上访。此外,全市法院依托“大调解”工作机制,与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联动,设立专业化、类型化调处机构与审理机制,强化“诉非衔接”,积极开展诉前咨询、诉前调处、诉中答疑、判后释疑,快速有效解决矛盾。2014年全市法院通过大调解工作体系调解各类纠纷3225件,其中立案调解980件,委托调解680件,邀请调解1215件,确认调解协议350件。“通过调解,让各方当事人在心平气和的状态下达成协议,进而高效履行协议内容,这样能够最大限度案结事了,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快速推进自身重建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市中院及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和荥经县6个县(区)法院共计17个项目纳入“4·20”地震灾后重建项目规划,建设总规模5万多平方米。其中,芦山县法院审判大楼、雨城区法院对岩法庭、宝兴县法院灵关法庭为重建项目,天全法院审判大楼为改扩建项目,其余均为加固维修项目。截至目前,已完工15个项目,完工率达88.24%。

  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高效服务重建攻坚

  2015年,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再攻坚。

  全市法院将唱响改革主旋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全市灾后重建工作大局,抢抓新机遇,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在司法保障、依法治市、便民利民、司法公信、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实现“新作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和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改革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