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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扎实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发布时间:2022-03-21 10:33:47 点击量: 2964

近日,雅安中院对报请减刑的罪犯首次进行实质化审理。此次庭审改变以往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化的模式,审理的27名报请减刑罪犯,有54名证人出庭。不仅同监室罪犯作为证人出庭,监狱民警更是首次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改变以往只听罪犯自己陈述认罪悔罪表现、思想认识、遵守监规纪律等情况,增加听管教干警、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更能客观全面了解被报减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改造表现,既确保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也更有利于罪犯的改造。

两高两部于2021年12月1日颁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后,雅安中院积极组织学习,加强与监狱和检察机关的沟通,深入探索对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路径:

一、坚持全面依法审查。既要注重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同时也要注重审查罪犯犯罪的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等,切实防止将考核分数作为减刑、假释的唯一依据;

二、坚持严格审查证据材料。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审查各项证据材料;

三、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围绕罪犯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行情况等,认真进行法庭调查;

四、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对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通知罪犯的管教干警、同监室罪犯、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人员以及其他了解情况的人员出庭作证。通过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全面查明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的改造表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