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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236克领刑15年

发布时间:2015-03-09 17:21:31 点击量: 2053

 

 
 

  2015年3月9日上午,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贩毒案,被告人李斌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有期徒刑18年,其女友陈某某帮助贩毒亦受到处罚。

  此案2015年1月10日庭审时,雅安市中级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了直播。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3月,被告人李斌多次在雨城区、彭山、成都等地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其片剂(麻古),除供自己及他人吸食外,多次向他人贩卖,共计贩卖冰毒54.6克、麻古16颗,获取毒资约2万余元。其中,李斌女友陈某某帮助贩卖冰毒6克。2014年3月4日,二被告人被抓获,并在二人的出租房内搜查出冰毒182.36克,并搜出气枪两支、手枪一支。经鉴定,其中一支气枪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单管气枪,具有杀伤力,手枪属自制手枪,能够发射制式子弹。

  李斌在贩卖毒品期间,多次在其出租房内提供毒品及吸毒工具,容留高某、陈某等吸毒人员吸食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斌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冰毒236.96克、麻古16颗,其中陈玉琴参与贩卖冰毒6克,二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斌多次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并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还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在二人共同贩卖毒品的犯罪中,李斌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玉琴起辅助作用,系从犯。故判决,被告人李斌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25000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财产25000元,罚金5000元。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徐中康、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