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拜年】执结民生积案 兑付执行案款
发布时间:2017-01-23 09:29:34 点击量: 1323
全市法院深入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
岁末年初,又到了一年民生维权的集中期。去年年底以来,全市法院结合“解决执行难”“打拒执、惩失信”专项活动,全面展开“司法大拜年”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通过强化执行措施、严惩拒执行为、惩戒失信“老赖”等一系列方式,全力推进涉民生执行积案的处理,及时兑付执行到位的案款,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雨城区法院
现场兑付执行案款2300余万元
10日上午,雨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内热闹非凡,与以往审判庭的严肃氛围不同,当天的气氛显得祥和而热闹。
这是雨城区法院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的现场,在本次集中兑付中,雨城区法院共计向有关当事人现场兑付执行案款2300余万元,共涉及工伤、劳务合同、赡养纠纷、抚养费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46件50余人,通过集中兑付,在春节前有效保障了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为了切实保障民生,雨城区法院紧盯“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始终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行动准则,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破解执行难为目标,对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对民生类案件进行清理摸底和统计,成立执行专案组,并结合个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同时,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快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快速奔赴全国各地,将发现的款物执行到位。在完成执行工作后,快速将执行款项结算交付当事人,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及时依法委托评估、拍卖后快速交付当事人。此外,还依法对“老赖”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搜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惩戒措施。
近一个月以来,雨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辗转多地,将23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金等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及时兑付给申请人,确保了农民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石棉县法院
“打拒执、惩失信”见成效
12日,申请执行人岳某满面喜色接过1.5万元执行款后,连声向法院表示感谢。石棉县人民法院结合“司法大拜年”和打击“拒执”惩戒失信专项活动,整合人力物力,形成“执行局长统筹、干警分配成组”的机动执行力量,全力推进执行工作。
2002年,时年50岁的岳某因与被执行人石某发生交通事故,入院治疗,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赔偿岳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5.1万元。今年1月11日,岳某来到石棉县法院执行局,称该案申请执行后,石某在陆续支付1万元后,再未履行过给付义务,自己家庭经济情况十分困难,希望法院恢复执行该案。法院立即查阅卷宗明确案情。
12日上午,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石某家中,将其带至法院,与岳某协商处理该案。期间,石某态度恶劣,并且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拘留15日。然而,在法院干警带石某体检完毕,准备离开医院时,石某妻子拦住警车,试图将1岁半的儿子从车窗强行塞入车内,见未能成功,石某妻子立即放手,转身逃跑。执行干警迅速反应,一边保护孩子,一边追上石某的妻子,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至法院。面对法院法官和干警的教育,石某的妻子称丈夫在该案中不负有任何给付义务,执行干警遂向其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让石某妻子清楚认识到丈夫在该案中应承担的义务,并说明她的行为会导致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执行干警长达2个小时的释法工作后,石某的妻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请求申请执行人和法院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给付1.5万元了结此案。法院提前解除了对石某的拘留。
从1月11日至14日,石棉县法院在4天时间内,对3名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中2人履行义务,案件得以执结;另有2名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措施,来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还有2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共执行到位案款14.2万元。
荥经县法院
涉民生专项执行案件“三优先”
10日,荥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涉民生专项执行进行了第一批集中兑付,共计兑付27名当事人执行金额110余万元。
自去年年底开展涉民生专项活动以来,荥经县法院积极发挥执行工作职能,重点清理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拖欠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工伤赔偿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七类案件”,有效维护农民工、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荥经县法院坚持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三优先”办案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并将执行到位的款项第一时间进行兑付。同时,还对5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9名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落实司法救助金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