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建设工程纠纷 维护灾区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3-11-11 17:04:44 点击量: 2279
针对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增多特别是“4.20”地震后大量工程的开工建设,雅安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凸显的情况,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下半年,集中力量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项审判活动”。雅安中院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公正审判为主线,通过邀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及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3年11月4日至5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赴石棉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用两天时间集中审理了34件建设工程系列纠纷案。
青海某公路桥梁公司承建石棉县麻风院工程中,先后与34名当事人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但公路桥梁公司对否认承建该工程,认为系他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故对该系列案所涉数百万元债务亦不予承认。
由于涉及当事人人数较多,且因本案曾多次发生聚众讨债事件,已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一审判决后,公路桥梁公司提出上诉。中院二审受理后,立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速审预案。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讼累,合议庭赴案发地开庭审理。在二天的时间里,合议庭对34件系列案予以合并审理,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庭对工程所涉相关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法庭未当庭宣判,将继续做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陈伟翔、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