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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二庭深入石棉县巡回审理赢得当事人赞誉

发布时间:2014-07-07 14:03:23 点击量: 1863

  2014年6月27日,雅安市中级法院民二庭法官驱车百余公里至石棉县,在石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通过当庭现场说法,赢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张某与罗某、郑某与邓某两对夫妻分别与重庆开源恒庆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开源恒庆石棉县九天项目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不服石棉县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上诉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买房方的上诉人对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行为的不满情绪非常强烈,希望二审法院改判,判令被上诉方按合同支付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二审庭审中开发商辩称,上诉人是免费办证,况且上诉人在交房时已向对方支付了逾期交房违约金,对方现在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而且导致逾期办证不是上诉人的原因。因为根据产权登记机关要求,必须将小区所有住户的资料收齐后再统一办理手续,但分小区住户在外地经商,相关资料无法收集齐备从而延误了办证日期。

  合议庭了解到,该生活小区仍有百余户的类似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两案的审理结果在当地极具代表性,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诉讼。

  合议庭对两个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结合本案的实现,通过辩法析理,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法律规定和商业风险,并不失时机的进行疏导,消除了当事人的涉访涉诉隐患。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邓隆玲一再向法庭表示“感谢人民法院能够为老百姓着想,到当地审理二审案件,既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且减少诉累,同时节省了往返奔波的路费,也免去了问路的辛苦,无论二审判决结果如何,都要感谢二审法院为当事人着想!”。

  汤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