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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六项措施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26 16:20:15 点击量: 2297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雅安中院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出台规范文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办法(试行)》,明确了上网公开的裁判文的范围、原则、程序等,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以规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裁判文公开工作中的职责,业务部门对裁判文书质量负责,并在公布前按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审管办负责将文书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宣教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舆情监控。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全力做好裁判文书公开工作。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为有效推进文书公开工作,根据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总体目标和全市法院审判实际,细化了工作指标,2014年中院公开裁判文书数量不少于审结案件的20%,各县(区)法院不少于审结案件的10%。2015年起生效文书公开比例将逐年上升,逐步实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四是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办案法官为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前必须经庭长、副庭长审核;经审委会讨论的案件裁判文书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核。通过层级负责,层级审批,杜绝文书出错。

  五是完善考核机制。强化文书评查工作,不定期抽查上网文书,建立文书质量考评通报机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将该项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绩效、法官个人业绩挂钩。

  六是加强舆情监控。加强舆情监,随时收集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评论、意见、建议等,反馈案件承办部门或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全方位、多渠道做好舆情应对和引导工作。(中院研究室 骆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