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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五项措施落实《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1-12-07 16:04:48 点击量: 2741

  一是要求全市法院在机关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强学习、提示,时刻警醒;二是要求全市法院立案信访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关于设立“涉案材料转递处”及“涉案材料转递箱”的要求,对递交的涉案材料认真分类、登记,并按《实施细则》要求的程序处理;三是要求各业务庭室严格督促法院相关人员填写《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过问案件登记表》,并严格依程序听取意见反映;四是要求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廉政监察员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执行《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五是要求全市法院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严格对违反《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