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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雅安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出炉啦!

发布时间:2022-03-01 11:23:27 点击量: 16032

  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雅安法院经过层层筛选,最终确定5件司法建议为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202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名单:

  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保险金支付中“双赔”问题的司法建议;

  2.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出租车行业整治的司法建议;

  3.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司法建议;

  4.石棉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环境资源保护和监管的司法建议;

  5.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房屋建设质量和物业管理水平监管的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详情:

  1、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保险金支付中“双赔”问题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建议背景:在行政审判实践工作中,发现我省部分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支付时,存在以下问题:(一)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案件中,均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即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而人社部门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中,均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工伤条例实施意见》)第十条的规定,即第三人责任赔偿的相关待遇已达到工伤保险相关标准时,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关待遇。该做法与《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不符。(二)引发大量行政诉讼。因人社部门执法与人民法院裁判尺度的不统一,引发大量劳动和社会保障诉讼,2019年至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新收该类案件5126件,占全部一审新收案件的13.52%,仅次于土地资源类案件,位列发案总数第二。(三)行政机关败诉比例高。因前述司法和执法尺度不统一,此类工伤保险支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比例较高。2019年至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在此类案件中一审败诉726件,位居各类行政案件首位。为进一步明确第三人侵权工伤支付标准,降低职工及行政机关的诉讼成本,确保职工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维护法治政府形象,人民法院特提出以下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省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的保险待遇核算和支付等行政行为进行规范,统一执法依据和尺度,即在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支付时,对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无论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是否已获得民事赔偿,均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扣减工伤保险待遇,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考虑到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地方党委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建议加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地方纪检监察、审计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取得工作支持。

  建议效果:2020年12月2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函,主要内容为:已将该意见向省政府报告,并研究制定《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积极推动废除或修订《工伤条例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力争早日将司法建议意见落地落实。2021年7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废止了《工伤条例实施意见》,工伤保险支付“双赔”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当年全省法院工伤保险类行政案件月均受案数,从《工伤条例实施意见》废止前的月均163件,降为74件。2021年1月14日,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明确,涉及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自此,雅安市涉此类工伤保险支付行政诉讼案件清零。

  为党政科学决策、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业领域规范管理、企事业单位治理建言献策,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PS:《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工伤保险金支付中“双赔”问题的司法建议》同时入选四川高院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并且,雅安法院司法建议已连续两年入选。

  2、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出租车行业整治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建议背景: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城市文明程度的“流动窗口”;出租车驾驶员既是“窗口”的服务员,更是城市的代言人。由于出租车搭载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大等特点,驾驶员更易于接触违法犯罪信息,受到高额回报等利益诱惑直接参与或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出租车行业逐渐成为滋生某些特定刑事案件的温床。近年来,出租车行业涉黄涉毒刑事案件高发,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也损害了城市形象。

  为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擦亮城市“窗口”、规范出租车行业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在系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涉出租车行业刑事案件类案问题、深入分析犯罪罪名和犯罪诱因的基础上,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要求,提出相应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法院、交通主管部门、出租车企业围绕预防违法犯罪和提高法律意识联合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出租车行业驾驶员参加涉出租车行业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达到以案示警的效果。

  (二)集中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一是严格查处出租车挑客、甩客、拒载、乱收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净化出租车行业从业和经营环境;加强驾驶员选聘工作,大力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三)加强出租车行业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完善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络监控、研判及处置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规范经营,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发展成为犯罪行为。

  建议效果:司法建议发出后,雅安市交通运输局、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出租汽车协会、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及域内多家出租车企业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并复函反馈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一是通过到企业检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及时有效的将有关精神传达到出租车企业,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开展出租车行业信用考评,引导出租车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

  (二)开展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专项整治。印发《雅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专项教育的通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一是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开展一次在册驾驶员信息普查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驾驶员记入“黑名单”,一律解聘,不得录用;二是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有针对性的抽查出租车在重点时间段、重点路段是否存在拼客、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当事驾驶员并通报车辆所属企业,由企业对当事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后方可再次上岗。

  (三)营造法治环境提升法律意识。一是联合雨城区法院、雨城区禁毒办、雨城区东城派出所组织召开法治教育培训讲座,对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规范行车、文明服务意识;二是密切关注法院审理的涉出租车行业案件并积极组织出租车驾驶员旁听案件庭审,以案示警,进一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群体的法治意识。

  同时,在党委政府支持下,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从业单位建立了关于规范出租车行业运营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动,目前已联合开展出租车行业法治教育专题培训5次,组织出租车驾驶员旁听案件庭审4次。该建议作出后,当地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经营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法院受理的涉出租车行业刑事案件减幅明显,出租车行业整治成效初显。

  3、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在校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

  建议背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项工作,通过各种举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筑起“防护墙”。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猥亵儿童罪一案中,发现学校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保护存在漏洞,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为加强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保护,遂向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提出司法建议,以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

  建议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教育和管理。建议将预防未成年人受害工作成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对在校学生的管理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动,向家长传授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使家庭成为预防未成年女孩被性侵的一道坚固防线。

  (二)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在校女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自身是非荣辱观念不清,价值观念模糊,极易导致具有此种心理的未成年女孩成为被性侵的对象。建议关注未成年女孩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引导未成年女孩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加强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法律知识教育和培训。针对未成年在校女孩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建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强化法治观念,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建议效果:司法建议发出后,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对落实这份司法建议的系列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及时复函反馈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建设。完善学校进入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完善对教职员工的考核制度,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考核内容;建立中小学生性侵犯案件及时报告制度,在做好保护的同时,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避免二次伤害;完善学生请销假制度;加强学校安保制度,做到重点时段和关键部位安全监管的全覆盖。

  (二)加强对未成年在校女孩的法律、安全知识教育。针对未成年在校女孩常态化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讲座;联合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检察院等多部门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知识巡讲,提升未成年在校女孩自我保护意识。

  (三)协调联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畅通与监护人的沟通,做好女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教育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酒吧、以及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加强社区普法活动的开展,促进社会帮教机制的形成,对于家庭不管、学校不管、社会不管的“失足”少年进一步做好帮扶、教育工作。

  4、石棉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环境资源保护和监管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石棉县水利局。

  建议背景: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都在开展对包括非法采砂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然而仍有个别违法犯罪分子为谋取暴利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石棉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余某某、卢某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时,查明2013年至2019年期间,余某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石棉县境内非法采挖河道砂石并进行加工销售,其非法采挖砂石销售量达58093.56立方米、金额达3039048元。非法采砂危害生态环境,危及河道安全,给基础设施带来安全隐患,石棉县人民法院综合分析审理的多起涉矿产资源犯罪案件情况后,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监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并提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是加强对水资源及河道砂石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二是加强对非法采挖砂石、非法取水等破坏矿产资源、环境资源案件的查处,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议效果:石棉县水利局高度重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并将落实砂石资源保护、取水监管的情况向石棉县法院进行回复: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采砂、取水许可制,河段清淤疏浚审批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分别针对河道采砂、取水监管进行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细化专门工作方案,以各级河湖长为抓手,建立河湖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监督机制,进一部强化砂石及水资源日常管理。

  (二)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建立健全重大水事案件行政处罚审批委员会规范调查程序并引入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提供技术支撑,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三)强化沟通,落实行刑衔接。加强案件办理过程中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等多部门的沟通,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联合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制定《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多部门齐抓共管,保持对非法采砂等危害生态环境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党委重视,构建长效机制。石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道砂石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于2021年3月28日印发《石棉县河道砂石资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推动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秩序持续向好,人民满意度持续提升。

  5、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房屋建设质量和物业管理水平监管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议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近年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解决涉及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面对建设新区、改造老旧小区过程中,涉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纠纷持续增加、涉及人员持续增多、基层社会治理难度持续加大的情况,为推动从源头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人民权益、服务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特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加强物业管理力度。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力度,监督建筑企业在质保期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整改、修缮有质量问题房屋;加强对业主的法律宣传,依法维权。

  (二)加深物业企业与业主的了解。业主委员会引进物管公司时,严格审查其资质,让业主了解、接受物管公司入驻。

  (三)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房地产企业、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多沟通交流,积极主动解决业主遇到的问题、困难。

  (四)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由有关部门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惩罚体系,让企业自觉避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建议效果: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召集部分房产企业及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专题研究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并部署今后工作。

  (一)强化房产企业监管,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为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合法经营,致力于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先后印发了《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强化了部门联动;与市中院、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联动长效机制,联合处理相关楼盘遗留问题。

  (二)规范物业企业从业行为,加强物业纠纷调解。印发《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施(四川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使物业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成立了雅安市首家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即:雨城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

  (三)加强开发项目的工程监管,协调处理房屋质量投诉。针对工程质量、园林绿化、房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和协调处理商品房保修期内质量投诉,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做好疏导和解释工作,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