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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10-27 15:07:26 点击量: 2406

  关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职能

  1、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其审判活动。

  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6、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主管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7、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3年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救灾自救,着力做好法院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建设相关工作。

  2、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出色做好各类重大案件的审判或执行工作。

  3、抗震救灾、审判和综合等多项工作受到上级法院表彰。

  4、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重建美好新家园”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

  5、全力维护灾区稳定和谐、主动开展涉灾问题研判。

  6、夯实涉诉信访改革基础,全力做好立案、涉诉信访工作,充分运用“大调解”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7、整合执行力量,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全省中级法院先进行列。

  8、坚持依法公开审判,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各类案件审理结案率和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目标以上。

  二、部门概况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市本级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2936.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52.34万元,其他收入84.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8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43.09万元,主要原因芦山“4.20”地震全国各地法院的捐赠款收入。

  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总额为255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8.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30.12万元,医疗卫生6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75万元,教育支出1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67.1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321.48万元,主要原因刚性支出即提高了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与去年同比上升了292%,主要是数字审委会会议、科技法庭建设以及高清数字监控设备、办公设备软件和执法执勤车辆的采购。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法院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998.9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教育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事务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12万元,主要用于:于离退休职工工资等福利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60.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4.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部门(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附表一: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