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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四项要求”推进作风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15 09:21:09 点击量: 817

 

  为认真贯彻“两学一做”和“三严三实”的总体要求及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精神,切实落实省法院《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扎实开展“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近日,雅安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并提出四项要求:

  一、“一个方案”抓统筹。制定《关于扎实推进“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将“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专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长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分管院领导抓具体、抓落实,审管办总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统筹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五个细则”盯落实。以“五项规范”为核心内容,分别制定规范岗位要求、规范执法办案、规范庭审活动、规范诉讼服务、规范考核工作等五个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落实制度规范和具体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点、线、面全覆盖,分步、分项紧盯问题导向,形成立体化规范格局,确保作风规范化建设抓细抓实。

  三、“四个结合”促实效。以“作风规范建设”为出发和落脚点,注重与其他重要工作有机结合。一是结合“两学一做”,扎实开展“四项专题”教育,切实提升为民意识、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看齐意识;二是结合“四型法院”建设,努力打造公信型、服务型、担当型、智慧型法院;三是结合司法改革,强力推进庭审实质化、优质化,不断提升庭审质量;四是结合“两个一流”,规范审限提高审判效率,加快办案进度,力促司法公信力提升。

  四、“五项机制”抓常态。一是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作风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步一推进,一项一总结;二是完善考评机制,将规范化建设纳入“两个一流”考核,并结合法院开放日、庭审观摩、监督联络等工作开展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群众评价,接受群众满意度测评;三是健全督导机制,坚持班子成员联系点法院制度,定期定点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并建立督促检查档案落实整改;四是建立成果固化机制,坚持有针对性地查找规范化问题,发现一项整改一项转化一项,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五是理顺沟通总结机制。以工作简报、专刊、宣传报道等为载体,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发掘典型示范,强化全市法院信息反馈和沟通交流,确保规范化建设整体联动,有序、有效推进。

  (雅安中院 宋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