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中院宣判一起假美元诈骗案
发布时间:2012-11-30 14:45:31 点击量: 2859
2012年11月29日,雅安中院一审宣判一起以40万假美元“兑换”160万人民币的诈骗案,主犯吴定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余被告人亦被判处刑罚。
2009年11月16日,被害人丘首业经他人介绍认识吴定品,吴谎称有大量美元可低价兑换,丘首业表示愿以160万元人民币兑换40万美元。同月23日,丘首业携带160万元人民币来到雅安与吴定品取得联系。吴定品伙他人准备部分真美元、部分假美元,同月26日晚,吴定品将真美元交给丘首业验货。次日中午,吴定品等人将假美元与丘首业的160万元人民币“交易”后,庚即驾车逃离雅安前往新津分赃。经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鉴定,从丘首业处扣押的美元均为假美元。
2011年10月,一同案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同案犯的供述,2011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在邛崃市将被告人吴定品抓获归案。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定品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美元骗取被害人16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系主犯,故以诈骗罪判外吴定品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被告人亦受到刑事处罚。宣判后,各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2009年11月16日,被害人丘首业经他人介绍认识吴定品,吴谎称有大量美元可低价兑换,丘首业表示愿以160万元人民币兑换40万美元。同月23日,丘首业携带160万元人民币来到雅安与吴定品取得联系。吴定品伙他人准备部分真美元、部分假美元,同月26日晚,吴定品将真美元交给丘首业验货。次日中午,吴定品等人将假美元与丘首业的160万元人民币“交易”后,庚即驾车逃离雅安前往新津分赃。经中国人民银行雅安市中心支行鉴定,从丘首业处扣押的美元均为假美元。
2011年10月,一同案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同案犯的供述,2011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在邛崃市将被告人吴定品抓获归案。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定品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假美元骗取被害人16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且系主犯,故以诈骗罪判外吴定品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被告人亦受到刑事处罚。宣判后,各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