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上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7:42:57 点击量: 9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本院人民陪审员2021年度参审案件数上限为30件,参审数达到30件的陪审员,本年度不再参审。
特此公告。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本院人民陪审员2021年度参审案件数上限为30件,参审数达到30件的陪审员,本年度不再参审。
特此公告。
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