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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联合市检察院专题调研、督导轻刑快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4 16:15:35 点击量: 1113

  近日,雅安中院联合市检察院深入全市8个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共同调研轻刑快办工作,强力督导该项工作的稳步推进。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锡璞、刑一庭庭长田勇,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杰、公诉处副处长王妤妤共同参与了此次调研、督导工作。

  调研中发现,全市法院在推进轻刑快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有:一是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足的情况,个别法院尚未真正推动该项工作,适用快办程序审理案件数量和比例极低;二是公安、检察机关主动标识“快速办理”案件相对较少,源头动力不足、法院独撑“门面”的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到该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案件证据存在较多问题,补查补正案件数量较多,大量案件难以达到快速办理的条件和要求;四是程序操作不规范,公安、检察院在电子卷宗移送、社会评估调查、强制措施变更等方面未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规定办理;五是案件内部流转环节有待简化,目前受案件审批和流程管理系统的制约,在效率上尚不能与轻刑快办的要求相适应。

  为进一步推进轻刑快办工作,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审判效率,更好的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效果,刘锡璞专委提出以下五点督导要求:一是各基层法院党组、分管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轻刑快办工作,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遗余力的将该项工作开展好、落实好;二是各基层法院要专题向当地政法委汇报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的关心和支持,积极建议由当地政法委统筹协调,督导推进;三是各基层法院针对自身常见的快办案件类型,积极总结案件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案件事实的证明标准,积极协助中院与市检察院尽快形成相应的会签文件,使轻刑快办工作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与配合,在案件的移送时间和方式、证据的共享、文书的送达等程序方面形成共识,促进轻刑快办工作更为顺利的推进;五是进一步简化案件的开庭程序、审签程序、文书格式和送达程序,进一步凸显“简”、“快”效果。

  (刑一庭 李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