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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修正 《行政诉讼法》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5-04 08:46:10 点击量: 1193

  2015年4月30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新修正《行政诉讼法》实施新闻发布会,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华伟向媒体记者介绍了法院立案登记制的相关工作情况及新修正《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四川法制报、四川在线、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北纬网、雅安新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一次性释明,书面告知,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以切实解决立案难、告状难的问题。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新修正《行政诉讼法》主要针对现实中的突出问题,强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新法扩大了受案范围,增加了调解制度,要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跨行政区域异地审理行政案件,去除“地方化”影响。

  李华伟表示,雅安两级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原则和精神,统筹安排,积极应对,认真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护群众诉权。同时,严格执行新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排除各种干扰,认真贯彻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和裁判。

  伍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