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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09-01 23:59:39 点击量: 1543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公布了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效能领跑者名单,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层层选拔,荣获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崇法尚雅,民断为安”位于青衣江畔三雅路6号的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获国家级殊荣,这份荣誉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体现,是雅安法院人接续努力、做实做好节能减排的成果展示,是法护青山绿水、传播司法文明做环保排头兵的动人缩影。

  你见过这样的食堂吗?“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走进雅安中院机关食堂,午饭时间,人头攒动却井然有序。合理点餐、按需取餐、文明用餐,分类收餐,整个食堂显得格外整洁。一份《制止浪费倡议书》成为干警们积极践行 “文明餐桌行动”的开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雅安中院全体干警的共识和自觉。

  你见过这样的办公区域吗?“克勤于邦,克俭于家。”身处雅安中院办公大楼,处处可见节能减排细节。室内照明为人体感应LED灯,节电率达56%;电梯改造群控技术,全院年节电量约20万千瓦时;能源资源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节能减排各环节动态;玻璃幕墙采用双层LOW-E镀膜玻璃,有效阻止太阳辐射,降低空调能耗,年节电量约20万千瓦时;盥洗区红外感应式水龙头,绿化区高效喷淋系统等,实现了节水器具100%覆盖;垃圾定点投放,严格分类;宣传海报、科普音视频随处可见,一番新气象蔚然成风。

  你见过这样的“带动效应”吗?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后,雅安中院年节约用电量达22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14吨,节省财政资金12.3万元。与2019年相比,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了10%、人均综合能耗下降了8%、人均用水量下降了3.1%。引领带动全市数十家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积极申报创建示范单位,极大地推动了公共机构节能乃至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

  多方聚力 建立包含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法院各部门节能节水责任组的节能管理三级管理组织体系,提供领导决策。成立绿色法院技术支撑专家小组,加入专业力量。为规划建设和既有建筑、设备节能管理与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将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融入法院规划、建设、管 理。

  出台文件 先后出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管理手册》、《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管理办法》、《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定》、《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驾驶员管理规定》、《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为持续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提供了可量化的制度保障。

  能耗监测 抓住水电重点能源改造,实施能源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对供电、供水、供气等用能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实时用量,实现用能定量化管理。

  智慧设备 精准实施节能改造,重点对空调、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全面使用节能灯具。对审判区用电设备、公共区用电设备、供水设备、供电设备在能耗监测的基础上进行远程智能控制。

  转变模式 以技术创新+规范管理的运行模式,探索建立办公单位和用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健全能耗公示和奖惩机制,强化落实办公单位节能主体责任,提升节能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节能改造 实现法院所有区域灯光照明绿色化,提升照明能效,实施公共区域照明智能控制,在楼梯走道安装声控开关,开展走廊灯节能改造。

  设备更新 对高耗能、老旧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对配电房设施、设备进行更换,降低自身损耗的同时科学规范用电设备管理。

  节水体系 将现二次供水设备改造为无负压恒压供水设备,对办公区和审判区卫生间高耗水设备实施部分改造,更换小便槽冲水装置,节水率大幅提升。

  内化于心 通过培训、讲座、展览、海报等方式开展节能宣传,广泛发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制度,普及节能技术常识,提高节能意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外化于行 不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约型法院宣传活动,通过大屏幕、网站、节能降耗标识、条幅、广告橱窗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活动中,共建、共享绿色发展。

  雅安中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严格落实国家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的要求保持向前、向上、向好的激情和能量把节能工作融入法院建设的每个环节在司法文明道路上勇立潮头担正义、奋发有为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