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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普法教育来护航 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30 16:22:51 点击量: 6239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学好民法典,生活少风险”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妇女发展”

“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保护未成年健康成长“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

一条条红色的法治宣传横幅在蓝光初级中学、思延镇草坪村、铜头村、周村村、园区“亮相”。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结合“法律七进”“一月一主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芦山县关工委和芦山县司法局、芦山县法院、芦山县公安局在思延镇范围开展了多场“三月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月25日,为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传递法治声音,呵护青少年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由县关工委、县司法局与思延镇、县法院、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芦阳派出所组成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普法教育来护航”校园宣讲团,主动深入辖区学校——蓝光初级中学,在此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活动中,蓝光中学的法治副校长何俊超与肖一兵法官围绕青少年学生的思想动态,结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县公安局的全一鑫警官向同学们介绍了反校园暴力的规定,教授孩子们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和自我防范的一系列方法和策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张义波警官为同学们讲述了毒品的危害以及如何在校园内外防范毒品侵害。

县司法局李现春同志把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案例改变为《喜羊羊和灰太狼》系列小故事,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爆笑不断。

宣讲结束后,在参观毒品样品和展板的时候,同学们热情高涨,频频与宣讲团的各位宣讲员交流,纷纷表示这次的普法课生动有趣,不仅让自己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更懂得如何向毒品和校园暴力说“不”,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下午,又来到县幼儿园,对幼儿园的全体教师进行了法治教育。

首先,肖法官以“民法典进幼儿园”为主题进行了专题讲座。讲座通过“案例+普法”的形式,主要从“幼儿在园内受伤责任的划分”和“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处置程序”两大方面入手,结合生动的案例分析,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要求大家学会在工作中贯彻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到处理突发事件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提高了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

接着,芦阳派出所民警刘警官对我园教师进行反恐防暴知识讲解,结合日常演练经验,指出演练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强调在出现恐怖事件时,教师不要盲目参与协助抵制罪犯,在平时演习活动中做到规范有序,始终要将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再下来,王检察官提出三点要求,学校教师应该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大胆做好幼儿园孩子的管理教育工作,将普法作为长期工作来开展,将各类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课程,倡议教师用幼儿能理解的方式,向孩子讲解法律知识,从小增强幼儿对法律的敬畏感。

最后法治副校长何俊超就学校老师怎样把法治的理念灌输幼儿的方法作了总结,对教师素质和对孩子的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也让幼儿逐渐有了正确的法治观念,还让小朋友学到怎样保护好自己。

本次法治宣传是落实“转树作抓”专项行动的具体表现,芦山法院将继续通过法治副校长、法治村官以及“双百四进”普法宣传工作为载体持续深化法治宣传,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