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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3-02 11:56:10 点击量: 7035

  芦山县人民法院  程鹏宇

  中央政治局出台的八项规定,把“改进调查研究”摆在第一位。调查研究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在当前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背景下,基层法院在制定司法意见,出台司法举措,部署法院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都应以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为依据、为先导。本文通过分析芦山法院2018、2019年调研工作的情况以及开展调研工作遇见的问题,提出建议,以推动调研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情况

  (一)调研成果数量不多。

  芦山法院2018年编发《调研与探索》共计22期,2019年为16期。按照当年的调研任务要求是在编人员每人完成1篇。本院2018年在编人员为55人,2019年在编人员为53人。两年均没有完成调研任务要求。2018年完成任务数的比例为40%,2019年比例为30%。

  另外,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室提供的数据,2019年全市报送调研文章155篇,本院报送16篇,所占比例为10.32%。

  (二)调研成果质量不高。

  芦山法院2018年22篇调研文章,被中院采编6篇,被最高院采编1篇。2019年16篇,被中院采编6篇。2018年采编率为31.8%,2019年采编率为37.5%。无课题组的调研文章。2019年征文研讨会活动共计8次,上级法院指定本院参加6次。6次的征文活动,共计撰写论文8篇,无一篇被采用。征文研讨会活动的综合性较强,以课题组的形式采编的可能性较高。

  另外,根据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室提供的数据,2019年中院采编调研文章48篇,本院6篇,所占比例为12.5%。

  (三)院领导、庭室负责人调研的情况

  2018年--2019年,院领导编撰调研文章数为13篇,占总数的34.21%,上级法院采编2篇,占全部采编数的15.38%;庭室负责人编撰调研文章数为5篇,占总数的13.16%,上级人民法院采编1篇,占全部采编数的7.7%。

  综上,近两年芦山法院的调研成果数量少,调研精品更是少之又少。

  二、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1.调研、宣传、信息三项工作中,领导较重视信息宣传,因为信息宣传工作可以提升法院形象,推介法院的工作特色与亮点。在基层法院,调研工作相对于宣传信息工作更难以充分发挥与体现其作用。2.根据上文中:“院领导、庭室负责人调研的情况”。2019年因政治任务,院领导每人均有调研成果。庭室负责人共计11人,两年5篇文章。3.院领导未组织专题调研工作会,仅通过网上发文进行安排要求。综上,领导对于调研工作不够重视,也没有起好带头作用。

  (二)综合性调研力度不够。1.上级法院每年都会指派基层法院完成部分综合调研课题。上级定题是开展调研的一个方向,但效果不佳。每个基层法院均有自身的特点和各自的工作情况。若能主动结合本院工作的疑点、难点、热点来确定综合调研课题,调研出的成果更具有针对性和务实性。2.调研人员多为“单打独斗”,其思维具有局限性,文章全面性和深度性都不够。目前调研工作主要执笔者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较年轻,思想先进、视野开阔、信息丰富,但审判实践经验和工作心得不够丰富,梳理加工不到位,形成的调研报告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问题。

  (三) 调研工作机制不够明确。1.针对庭室考核,2018年之前,调研、信息、宣传三项考核工作是“混为一谈”的,2018、2019年,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合并考核。调研工作无具体的管理理念,导致调研工作呈现“佛系”状态。2.无专门的调研科室,也无专职的调研人员。芦山法院无研究室。调研工作由审管办兼顾,工作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和司法统计。3.体制改革后,上下级法院调研工作交流无相应固定平台,比如上级的业务庭室可直接指定下级对应业务庭室完成调研课题工作,下级业务庭室若未能将调研成果发至本院办公室或者审管办,由本院办公室发送至县政法委和市中院、本院审管办发至上级法院研究室,那么该调研成果是不能有效推送,也不计入年度考核的。

  (四)调研工作氛围浓度不够。1.调研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一线干警认为不是本职工作,相对于后勤部门,行政人员也认为不是本职工作。加之,案件的递增、后勤工作的细化,各部门的人员对于调研工作主动能动性不强。对于调研任务大多临时抱佛脚,应付了事,也没有抱什么能得奖之类的想法。2.调研工作奖惩制度不完善,调研成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无单独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调研工作没有完成的团队和个人年终考核也没有惩罚性措施。

  三、针对基层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提升领导重视的力度。1.领导应亲自参与调研,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全院形成“大调研”的格局。2.领导应把调研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安排、定期检查,确保调研工作落在实处,取得成效。3.领导应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重大调研课题,院领导要亲自抓,并建立专题课题小组。4.领导应每年抽出一定时间从事调查研究,在分管的领域拿出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二)加强调研工作的管理。1.完善考核办法,每月通过内网公开调研工作情况,制定调研工作奖励措施,把调研工作作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硬性指标。2.进一步落实调研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3.坚持分类化管理,对于不同的部门进行不同的指标和内容的考核。4.立足人性化管理,坚持以激励为主、压力为辅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三)加强调研队伍的建设。1.应重点培养一批爱好调研工作、有一定写作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干警。对于综合性课题,组成调研工作小组,相互协助、各显所长,共同完成调研工作。2.要把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给法官团队定任务、压担子,让干警重视起来,承担起来、行动起来。3.要重视对从事调研工作人员的提拔、重用,激发干警从事调研工作的热情和积极主动性。4.应加大投入经费,完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制度,建立调研工作与干警成长进步挂钩的激励制度,逐步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自觉开展调研工作的氛围。

  (四)改进调研工作的方法。1.由相关业务庭根据自己的调研方向,有针对性的在收案特点、审判情况、应用法律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分门别类,突出调研重点,形成浓厚的调研氛围。2.为调研人员购买法律资料,开阔其视野,活跃其思维,为调研人员开展调研提供各种便利条件。3.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送出去培训等方式。4.结合党建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学习会,取长补短,博采众长,有效提高写作技能,有针对性的培养调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