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芦山法院网 > 新闻中心 > 详细

调解前移“一小步”,为民服务“一大步”

发布时间:2022-08-26 14:58:26 点击量: 2053

“感谢芦山法院为我这起矛盾尽心尽责、尽力协调。”家住芦山县龙门镇的李某对参与这起工伤赔偿调解的芦山县法院龙门法庭干警诚恳的说道。在此之前,他因务工受伤事宜多次向雇主交涉未果。最终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到龙门法庭寻求法律帮助,经我院多方协调联动,积极搭建调解平台,促成此次工伤赔偿案前调解。

2022年4月,李某在芦山县龙门镇果蔬种植基地建设作业过程中,左腿不幸摔伤,经及时治疗后无大碍,但对劳动能力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2022年8月,伤情基本稳定的李某到法庭反映情况,考虑到李某腿脚不便,往返成本较高,法庭在了解情况的同时,积极搭建调解平台。8月25日,在多方协调后,法庭干警组织雇主、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耐心解说和积极争取下达成了令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雇主支付李某工伤赔偿金共计7000元。至此,这起工伤事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调解前移“一小步”,为民服务“一大步”。今年以来,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以主动介入的方式将调解关口前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诉源调解工作,从“端口”减少诉讼案件,以实际行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