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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法院回访帮教暂予监外执行对象

发布时间:2021-11-30 16:56:09 点击量: 1482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做好监外执行人员回访帮教工作。11月29日,芦山县人民法院刑庭联合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前往暂予监外执行对象余某家中进行入户回访。

刑庭法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与余某及其母亲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了余某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和哺乳期情况。余某因怀孕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目前已经生育,正处于哺乳期。针对这一情况,刑庭法官鼓励其树立信心,尽力照顾好年幼的孩子,同时也要遵守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工作。

法官的持续回访帮教令余某深受感动,余某表示一定严格遵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有困难及时报告,积极改造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