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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法院 “8+8+3”模式切实抓好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1-03-19 10:37:35 点击量: 1860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芦山县法院围绕四个主题,细化8类学习教育内容,并针对不同学习教育内容,采取8种不同学习教育形式,在每一类学习教育中,抓好3个环节,确保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一是细化学习教育8类内容。紧紧围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四个主题,细化政治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纪国法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党史学习教育、法治思想教育、英模典型教育、警示案例教育8类学习教育,并根据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相关部门职能定位,分别由一名院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采取一至两类学习教育整合开展形式,确保每一类学习教育落地落实。二是创新学习教育8种形式。针对8个不同类别学习教育内容,分别通过政治理论——集中学、党章党规——党课学、党纪国法——辅导学、业务知识——实践学、党史知识——宣讲学、法治思想——宣传学、英模教育——交流学、警示教育——剖析学,8种学教形式与8类学教内容一一对应,并通过合理安排、合并推进、联合开展等措施,解决内容广、形式多问题。三是抓好学习教育3个环节。为切实解决学习教育容易出现的“照本宣科”形式和问题,确保学习教育不走过、不浮于表面,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学习教育积极性,在个人自学基础上,每一次集中学习和宣讲,都采取“集中研学+点评辅导+交流感言”方式,由相关责任部门轮流组织集中研学原著原文,院领导结合实际工作点评辅导,干警代表结合自身交流感言,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芦山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