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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素质建设的调研

发布时间:2020-09-04 14:39:25 点击量: 2284

  芦山县人民法院 周杰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也就是俗称的法警,是人民法院内设立的特殊警种。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的一支重要的司法力量,也是人民法院机构设置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执行特定的司法任务。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执行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审判机关的权威。法警职能是否能得到较好发挥,关键在其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上,这是关键要素。笔者就所在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现状进行了调研,梳理出来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供大家研阅。已期,对目前开展的规范化建设有所裨益。

  一、芦山县法院法警大队基本情况

人员构成情况:全队共有法警9人,其中政法编制法警7人、聘用辅警法警2 人。

  政法编制法警中,男法警6人,女法警 1人。在警衔构成方面:一级警督警衔1人,二级警督警衔1人,三级警督警衔1人,一级警司警衔 4人。在文化程度方面:本科6人,大专 1人。在年龄结构方面:31-40岁5人,50-60岁2人。在政治面貌方面:中共党员5人,群众2人。

  聘用辅警,在文化程度方面:大学2人。在年龄结构方面:21-25岁2人。

  二、关于法院司法警察目前的素质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职业的忠诚度较低。司法警察职业忠诚度较低是直接导致司法警察队伍不稳定的原因,而导致司法警察职业忠诚度较低的原因又是多种多样的,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占警队多数比例的年轻法警,作为中坚力量对目前法院司法警察的地位和待遇感到不太满意,这些年轻的干警不仅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受过大学高等教育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正是我们实现建设司法警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面对现实很多人都选择离开法警岗位。

  (二)警务技能训练不够。一方面,从司法警察职业工作特点来看,年龄45岁以上一般都不易适应法警工作,在进行专业的体能、技能、技巧训练时,在体能强度、耐力和对抗性上不容易达到标准要求。另一方面,限于场地、设施等因素,很多训练科目无法落到实处,部分法警成了坐办公室的“文职”警察。若长此以往,法警体能必将下降,相应其警务技能也就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    

  (三)法律知识尚显薄弱。法警执法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了法院的工作水平,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就要求其必须具备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例如,有关送达法律文书的程序性问题、有关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诉讼权利保护问题等等。司法警察在执行这些任务时,若遇到突发事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不了解执法程序,就难以依法处理这些事件,给自己的工作带来被动。

  三、针对法院司法警察目前的存在的不足,为提升司法警察素质提出以下建议

  (一)树立崇高的思想理念,提高司法警察的职业忠诚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必须坚定政治信念,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公正执法。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是其他业务部门和法官所不能替代的,而司法警察职业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依法执行各项警务、执法活动,公平和正义理应成为司法警察执法行为所坚守的一个基本理念。因此,司法警察应当热爱这个职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职业操守,严肃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断增强对司法警察的职业忠诚度。 

  (二)建立、健全司法警察培训机制,加强司法警察的学习和培训。为实现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正规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队伍目标,强化司法警察的职业忠诚度,必须完善司法警察的培训机制。夯实知识基础,强化技能训练,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实用性的警务技能训练,而不仅在表演性项目和竞赛性项目上的投入过多的精力和较大的人力、物力,因为这些课目虽然对营造团结氛围、凝聚法警战斗力有一定作用,但与基层法院的工作往往没有直接联系。

  (三)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提升司法警察的基础法律知识水平。在当今的审判工作中,法学理论在不断发展,新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出台,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涌现,这不仅对法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司法警察的不断的学习法律、法规以适应工作的需要也提出了要求。当然法院司法警的职能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要求其具备法官一样高的法律专业知识,但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如果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是不可能胜任法院工作的。这就要求我们要通过切实有效的办法提高全体法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制定操作性强、实践性好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确保每一名法警法律业务知识及时得到更新和提升。司法警察要对审判领域内的各种发展变化要有一个十分清醒的认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认真学习,加强培训,更新知识,补充能量,不断提高素质,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队伍,必须要有严格的政治纪律作保证,要有协同合作的团队精神作支撑,否则是难以做到听党指挥和令行禁止,也难以完成复杂艰巨的法院审判保障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司法警察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警察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养,不断增强警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时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警察队伍。